半岛综合体育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变动的公告

公司动态  2024-01-14  浏览次数:



  半岛综合体育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岛综合体育。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决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半岛综合体育。

  截至2024年1月11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23年11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12月1日、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披露了本次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3年11月9日-2024年1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2,077,988股的1.27%半岛综合体育,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89,702.2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半岛综合体育、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在2024年1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合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2,077,988股的0.06%,该行为系金红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所做出的投资决策。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半岛综合体育,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0,170,0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尽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制定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